2012年6月18日 星期一

黃金十年 FTA與經濟自由化策略


林祖嘉  中國時報  2011.11.05
 兩岸去年6月簽署ECFA之後,台灣的國際經貿空間也著之擴大,先是去年8月,台灣與新加坡宣布開始協商「台星經濟夥伴協議」;今年9月,台日簽署《投資保障協議》;日前,我國與紐西蘭宣布將洽商「經濟合作協議」。另外,印度、印尼、菲律賓、香港等國家與地區,紛紛表示有興趣與台灣洽談經濟合作協議。經濟部施顏祥部長對此表示,政府將採取「多元接洽,逐一協商」原則,與這些國家逐步簽署自由貿易協議(FTA)。看來,馬總統說「ECFA讓台灣走向世界,讓世界走進台灣」的策略,正在逐步實現。

 其實,自2000年起,東亞各國便積極協商經濟合作協議,其中東協分別與中國大陸、韓國、日本、澳洲、紐西蘭及印度簽署FTA。另外,我們最大的競爭對手國──韓國致力與其他國家洽簽FTA,先是與智利,再來分別是東協、美國及歐盟。

 兩岸簽署ECFA後,許多東亞國家對加強和台灣經濟合作,產生興趣,我們應利用此機會,在未來10年,積極研究與其他國家或地區洽簽FTA。每個國家與地區在產業方面的強項與弱項,不盡相同,因此在洽談FTA時,我們應以「多元接洽,逐一協商」的原則,還要以「先易後難」的策略,短期先找比較容易協商的國家進行談判,比方說23年內,先與新加坡、紐西蘭、印尼與菲律賓等國完成洽簽雙邊FTA。中期56年,完成加入「泛太平洋戰略夥伴協議」(TPP)及東協+N。最後,長期10年,達成與美國及歐盟簽署FTA的目標。

 要特別指出的是,未來10年內除了簽署FTA,同時必須在國內進行經濟自由化。比方說,TPP是開放程度非常高的經濟協議,國內大部分市場須同時開放。因此,我們支持施部長所說的另一個重要原則:「對外談判,對內溝通」,一方面與其他國家洽商FTA,另方面努力向國人說明加入東亞經濟整合的必要性。

 除上述外,還必須就以下3點著手進行:第一,政府部門應盤點國內相關法律,以了解是否還有法令規章違反WTO規定,或是須修改哪些法律,以符合市場自由化之需。第二,政府應立即全面研究,在國內市場開放後,有哪些產業會受到衝擊,同時,政府應如何協助這些產業轉型升級,或是如何對這些產業的員工進行再教育,好轉移到其他產業服務。第三,針對年紀較大或是學歷較低而不易轉業的人員,政府應提供更多的失業救濟等。
 在快速整合的國際經濟環境中,台灣應積極參與,這是未來10年要達成的大方向,否則我們國家與產業競爭力將會受到很大限制。為因應自由化要求,台灣市場大幅開放是必然趨勢。因此,政府與民間都應打開心胸、做好準備,積極面對市場開放所帶來的挑戰。
 (作者為政治大學經濟系特聘教授)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